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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门诊费用报销
留言时间:2023-09-13 19:29:0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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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是六安医保,但是长期在蚌埠办事处工作,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可以享受门诊共济一年度累计满800以上,报销部分费用政策
市医保局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3-09-14 18:15:4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六安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以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按照统筹地区医保报销政策执行。具体为: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联系电话0564-337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