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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个人续交后能正常报销生育费用吗
留言时间:2023-02-27 11:35:4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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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医保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老婆之前在合肥工作交生育保险交到今年2月份(满一年),怀孕后回六安,预产期是今年6月。目前没有交五险,请问接下来如果自己在六安交生育保险然后在六安生孩子可以正常报销吗,报销额度怎么样?如果在合肥续生育保险,然后在合肥生孩子,会更划算一点吗?
市医保局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3-02-28 18:35:4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六安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在生产之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第7个月开始享受生育待遇,您如果在六安缴费没有中断,可将合肥的医疗保险转移过来享受相关待遇,六安市免费生育定点医院皆可享受生育待遇,合肥市的相关生育政策您可以咨询合肥市医保局,具体您在六安市的职工医保缴费情况,可线下携带身份证具体查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564-12345医保专席。